东明县水务局作为县唯一水行政主管部门,担负着为全县农业提供防汛抗旱服务,水利工程规划设计、施工管理,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,水资源开发利用,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项工作,在多年的运行管理中,为促进全县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一、机构设置
东明县水利局成立于1956年,前身为东明县人民政府水利科,2002年更名为东明县水务局,属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。现设有办公室、政工股、农田股、工程股、设计室、保卫股、计生办、财务股、水政股、审计股、老干部股、防汛办、工会、水资源办公室、水土保持办公室等15个机关股室,其中防汛抗旱办公室为正科级事业单位,水资源办公室、水土保持办公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,工会为副科级行政单位;下属东明县水利工程公司(二级企业资质)、东明县水务塑业有限公司(股份制)2个企业;引黄灌区3处(高村灌区总控制面积14.8万亩,谢寨灌区总控制面积36.6万亩,闫潭灌区总控制面积49万亩);乡镇水管站13个。
二、水利工程现状
东明县境内共修建闫潭、谢寨、高村3座引黄闸,其中闫潭闸、谢寨闸除向本县供水外,还担负着向下游牡丹区、曹县、定陶、成武、单县等县区的送水任务。全县共有骨干渠道16条,全长213.57公里,自南向北排列;骨干河道13条,东西流向,全长225.8公里,干级以上水工建筑物952座,机电井7037眼,发展有效灌溉面积71万亩,除涝面积43万亩,恢复水土流失面积35万亩。
三、主要职能
东明县水务局的主要职责是: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。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基木建设、人畜饮水、村村通自来水、节水灌溉和乡镇供水工作。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。研究制定全县水利行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。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,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,对骨干河流和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。统一管理水资源(空中水、地表水、地下水)。制订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;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。组织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。
四、近年来获得的主要荣誉
近年来,东明县水务局紧紧围绕县委、县政府的中心工作,充分发挥水利部门的职能作用,坚持以人为本,人水和谐相处理念,发扬“负责、献身、求实”的水利行业精神,各项工作成绩出色,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。东明县水务局连续多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,并先后荣获全省水利先进集体、全市抗洪救灾先进集体、全市水环境监测先进单位、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、全市职业道德建设“十佳标兵单位”、市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市级以上荣誉称号,连续多年获得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第一名,连续3年获得县级机关综合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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